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宣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和《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8月29日正式在全国实施。新规加大了对
域名
网址资源持有者的保护力度,同时首次明确了恶意
域名
注册的认定标准。
CNNIC 相关负责人表示,拥有商标权并不当然意味着商标对应的域名、网址品牌必然受到保护,只要被投诉人证明其注册的善意,就有权拥有相关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新《办法》认为,注册或者受让通用网址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通用网址,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注册。